市直各部门、单位,各镇 (街道)财政所:
?现将关于转发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枣财采【2021】10号)转发给你们, 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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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附件: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.pdf
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